江苏通告17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涉大润发、金鹰购物中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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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通告17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涉及金鹰购物中心、大润发超市等。
通告显示,在最新一期的食品安全抽检中,江苏省市监局共对765批次食品进行了抽检,共发现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6大类17批次样品不合格,不合格率为2.2%。
其中,南京金鹰珠江路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南京思予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承德星露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天然矿泉水,“界限指标-锶”和“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2018)明示标准要求,界限指标-锶的最小限量值为0.20mg/L,而此款矿泉水检验结果为0.00285mg/mL。该项目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水源水受环境、季节等因素影响,界限指标含量波动,还可能是厂家为追求利益使用非矿泉水冒充矿泉水。
而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水源性致病菌,可能引起急性肠道炎、脑膜炎、败血症和皮肤炎症等疾病,其来源可能是水源带入,或者生产过程中工艺控制不严,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
此外,无锡润泰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宁波金鼎海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阿竹红膏AA蟹糊,挥发性盐基氮和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宿迁市沭阳润泰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浙江益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欧乐比百合干,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其中,挥发性盐基氮是评价食品鲜度的主要指标,与动物性食品腐败变质有关。食用挥发性盐基氮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引起反胃、腹泻等症状。而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过量食用会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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