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小富翁”变成“小负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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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全面依法治国和司法行政工作中的落地生根,奋力谱写法治中国建设新篇章,杨浦区融媒体中心联合杨浦区司法局,共同制作推出兼具热点时效性、法律服务性和法治思想性的专题普法栏目——《法声昂“杨”》,致力打造展示区域法治建设成就、展现区域法治文化成果的精品佳作。
本期节目邀请到的嘉宾是上海市凤凰律师事务所时文怡律师,与大家共同探讨话题——未成年人的网络支付行为。
主持人:未成年人为网络游戏或网络直播平台支付较大金额用于游戏充值、直播“打赏”的行为,家长可以追回这些钱吗?
律师:我国《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如果孩子不满八岁,那他还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事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这个钱是完全可以要回来的”。
我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如果数额较大,比如说几万块钱的话,在没有经过家长的同意下,可以和游戏主播或者平台协商退回,但如果平台和主播不愿意退回的话,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来追回充值款项。
同时根据2020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第9条明确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主持人:若涉及相关诉讼,监护人该如何举证呢?
律师:监护人一旦发现自己的银行卡、支付工具出现多次、大额的非自行操作的支出,或是游戏、平台账户发生可疑的充值行为,应该及时进行核对访问。
1.及时采取措施冻结、锁定账户。
2.及时联系网络平台,并留存沟通记录【可佐证家长(监护人)对未成年人巨额游戏充值或打赏的行为既没事先同意也没事后追认】。
3.佐证事实。提供游戏记录、或者游戏聊天记录进行验证,与未成年人一起玩游戏的同学的聊天内容也可以佐证事实;或者还可以提供监控录像、证明当时监护人在工作或者未成年人在玩游戏等。
主持人:孩子可以自行接受或使用压岁钱吗?有特殊限制吗?
律师:取得压岁钱,属于一种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可以独立实施,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则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实施。
而支配压岁钱,需要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可以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支配行为,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进行支配;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则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支配。
小孩子常常在生活中
不经意间造成他人财产和人身损害,
就会产生赔偿问题。
如果小孩子不小心把别人打伤了,
该怎么赔偿?
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因此,若小孩子不小心把别人打伤了,赔偿他人时可以先从他的财产中,比如压岁钱里优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