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将建地震预警协同工作机制,媒体和通信运营商应建自动播发机制
《上海财经网》上海财经第一门户网站!
追踪网络热点,关注财经动态,传播大沪文化,倡导网络新时代!
上海财经网【上海财经号】:
《北京市地震预警管理办法》已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从北京市今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根据《办法》,京津冀将建立地震预警协同工作机制,统一信息发布要求,加强信息互联互通。
《办法》明确,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和通信运营企业应当建立自动播发机制,在接收到预警信息后自动、无偿向社会公众播发地震预警信息。
北京市地震局副局长刘桂萍介绍,地震预警是在地震发生后,提前几秒至几十秒对破坏性强的地震波尚未到达的地方发出警报,对保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减轻地震灾害损失具有重要意义。
《办法》还规定,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接收到地震预警信息后,应当按照地震应急预案做好地震应急处置工作。人员密集场所和可能引发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其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接收到地震预警信息后,应当按照制定的地震预警应急处置预案,立即采取相应避险措施。
《办法》指出,北京各有关单位应当结合实际开展地震预警知识宣传教育和必要的应急演练;各类媒体应当开展公益宣传活动;市地震部门和区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地震预警知识,指导、协助、督促有关单位做好地震预警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地震应急演练工作。
刘桂萍表示,《办法》将地震预警工作纳入已有的防震减灾工作体系,及时、精准地为地震预警工作提供法律支撑,助力地震预警作用有效发挥。
严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上海财经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上海财经号系信息发布平台,上海财经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有侵权请出示权属凭证联系管理员(3455677927@qq.com)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