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弋阳腔保护传承条例
《上海财经网》上海财经第一门户网站!
追踪网络热点,关注财经动态,传播大沪文化,倡导网络新时代!
上海财经网【上海财经号】:
(2024年8月30日上饶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2024年9月26日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弋阳腔的保护与传承,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弋阳腔的保护、传承与发展,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下列具有历史、文学、美学、艺术价值的弋阳腔表现形式以及相关的资料和实物,应当予以保护:
(一)弋阳腔的声腔、曲牌、音乐和传统表演形式;
(二)弋阳腔的代表性剧目、剧本;
(三)弋阳腔的化妆技艺以及脸谱、盔头、服饰、布景、道具、乐器等制作技艺;
(四)与弋阳腔相关的历史资料以及器具实物;
(五)弋阳腔演出的特有戏台;
(六)弋阳腔特有的礼仪;
(七)与弋阳腔相关的其他保护传承对象。
第四条 弋阳腔保护传承应当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保护为主、融合创新的原则。
第五条 市、弋阳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弋阳腔保护传承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弋阳腔保护传承工作协调机制,并将其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开展弋阳腔保护传承工作。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助做好弋阳腔保护传承工作。
第六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弋阳腔保护传承工作。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弋阳腔保护传承相关工作。
严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上海财经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上海财经号系信息发布平台,上海财经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有侵权请出示权属凭证联系管理员(3455677927@qq.com)删除!
相关推荐